俗話說人兩腳、錢四腳,利之所趨自然錢就往哪邊跑。台股近幾年因開放現股當沖,雖然成交量明顯放大,但個股的本益比卻沒有因此提高多少。晶圓代工二哥聯電決定以轉投資的蘇州8吋晶圓代工廠和艦為主體,加入廈門12吋晶圓代工廠聯芯及山東濟南的IC設計服務廠聯暻,到大陸上證A股掛牌上市,除了籌資及吸引人才等目的外,當然也是因為台股的本益比真的過低。
聯電間接持有和艦逾98%股權,聯電再透過和艦投資廈門聯芯及濟南聯暻,所以,以和艦為主體到大陸上證A股掛牌上市,先天上已經符合A股掛牌的規定。再者,股市本來就是錢堆疊出來的市場,就算美中貿易大戰打的如火如荼,但大陸股市正在熱頭上,連MSCI都把A股納入新興市場指數,和艦到上海A股掛牌,桃園會計師推薦本益比相必不會太差。
對聯電來說,過去和艦及聯芯的投資,都要由聯電母公司出錢出人,未來若成功在A股掛牌上市,用股票來找好人才是最具吸引力的,而且透過大陸股市也能順利籌得所需資金,未來就算要辦現增或是發行公司債,只要本益比高,要籌得百億元資金實在輕而易舉。
會計師推薦中小型事務所,但雜事爆多,廢物學店生常見的選擇,錢比四大更少、福利更差,加班程度搞不好也不會輸,上進一點的蹲個一兩年還是會轉投四大事務所,再想辦法跳出去業界玩沙撿人家剩下的職缺。其他行業會計,沒工作經驗起薪可以領個22-28K就可以偷笑,中小公司做個幾年35-40K封頂,有兩年事務所經驗+碩畢+會計師執照起薪可以開個50K試試看,去面試人家還會說"阿你開這個薪水?不知道業界的行情是比事務所低嗎?"再洗你臉一次開一個鳥薪,公司原則上喜歡用有事務所經驗的,原因無他,你在最奴的地方待過了,我們公司再爛、給再少錢你都會覺得是爽缺啦呵呵。好處當然是除了月初月底結帳「可能」要小加幾個小時,平日要準時下班的工作不難找。像公職,一樣沒啥好講,考得上是本事,高考低薪起薪43K有些偏遠地區加給8-12K、某些單位專業加給也是12K,原則上也是年年調薪3%-5%,年資越長領越多,爽不爽也是看單位,工時絕對少於事務所。職缺很多,畢竟連學校、區公所這種地方也都需要會計人員。
對聯電來說,和艦只要在A股成功掛牌,聯電手中持有的和艦股票就很有價值了,和艦上市時可以認列成立公司流程釋股利益,和艦股價若一飛沖天,對聯電的每股淨值的提升將大有助益,如此一來,對於聯電股價也會有一定的推升效果存在,這對龐大的聯電股東來說,自然會是好消息。
當然,每當有台灣企業要到大陸A股掛牌,總是有官員會跳出來說台股比較好。但對企業來說,台股現在的問題,就是本益比太低。以晶圓代工龍頭台積電來說,去年每股淨利13.23元,今年少說也有機會上看15元,但股價連250元都不到,不到20倍的本益比要說有多好,還真的是自欺欺人了。
台灣企業為何近幾年來不增加對台灣的投資,股市過低的本益比其實是關鍵原因之一。企業要擴大營運規模,就要增加投資支出,但要籌資最快的方法,自然是透過股市來進行現增或發債,過低的本益比只會導致籌資成本過高,同時讓企業為之卻步。所以,為何企業會轉往給予高本益比的股市掛牌,自然有其道理。
台灣民眾新竹會計師推薦對於創業正向態度暫比88%遠高於世界各國,位列全球第一,有7成的台灣人渴望創業,但調查也顯示,台灣人的創業經定程度只有32%,在全球中明顯是落後的,有將近7成的創業者無法對抗社會壓力而放棄創業理想,其實很多台灣人是認同創業,想創業,但卻不懂何謂真正的創業,而是愛上對創業的美好想像,誤解創業的價值,把做網拍、開咖啡店都視為創業,導致創業可行度極受挑戰,目前有55%認為自雇的比重將會增加,這個數字也遠高過全球(39%)與亞洲平均的(45%),而且現在年紀越輕的人,認為自雇者將增加的比重會越高,所以現高雄記帳推薦在很多人也會在網路上尋找如何成立公司這樣的的關鍵字詞來了解創業的知識,其實可以看的出來台灣人是渴望創業的,相信政府長期營造友善的創業環境是有極大的幫助。
營登推薦的台灣法律規範,營業人「合法營業」需有下列二項構成要件:主管機關為經濟部的「營業登記」。主管機關為財政部的「稅籍登記」。 一般所稱工商登記及包含上述登記事項,涉及營業登記的法規為:商業登記法、公司法,另外針對營業地點審查可能涉及的有營建、消防、衛生等法令。涉及稅務的法規主要為所得稅法與營業稅法。簡單的說:營業登記是要告訴經濟部(或各縣市政府主管機關),營業人要在這裡開一家店了(涉及營建、消防、衛生等),而稅籍登記則是告訴財政部(或各縣市政府主管機關),營業人要在這裡營業了(涉及稅務)。實務上一般來說,稅籍登記都是在公司登記(或行號登記)完成後,國稅局接獲通報(設立登記)後辦理。此時營業場所坐落區域的「管區」稅務員,親赴登記地址實地查訪,判定是否真實有在營業,非虛設行號(公司),並依法核給統一發票的購票文件,完成稅籍登記。 若是營業額每月低於 20萬元的行號,可向國稅局提出免用統一發票的小規模營業人申請。國稅局接獲申請會考量實際情形,決定賣家是否為小規模營業人。這時申請人多半要提出營業規模小於20萬元的證明,例如:每個月交易的存摺,且其交易數未達20萬元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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